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李圓欽 - alfred0903@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單一窗口
標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本校教職員相關差勤措施。
日期: Sun, 9 Feb 2020 13:04:15 +0800
附檔: 1090206防疫,假怎麼請?同仁出勤管理規定_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jpg (94 KB)   1090207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png (2 MB)   1090205教育部函-防疫照顧假.pdf (901 KB)   1090207教育部函-防疫照顧假補充規定.pdf (74 KB)   1090204教育部函_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pdf (602 KB)   

各位同仁,您好!
一、本校於防疫期間教職員差勤規定依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勞動部相關規定辦理,檢送「公務人員差勤管理措施」、「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教育部109年2月5日及2月7日函(有關防疫照顧假規定)、教育部109年2月4日函(有關因公赴大陸、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各1份,請本校教職員配合防疫期間依上開各類情形請假。
二、於本(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有子女照顧需求者,除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外,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1人亦得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惟申請防疫照顧假不予支薪。請詳閱教育部109年2月5日及2月7日函。
三、另依教育部109年2月4日函,有關因公赴大陸地區(含港澳)考察、參與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考量疫情發展現況及赴陸返臺後應配合居家隔離等措施,對業務推動有無影響均須慎酌。爰如須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應先採適當替代措施,審慎安排於疫情管制期間後再行前往。
四、上開教育部來函,亦將另行函送本校各單位知悉。
謝謝您。

                                                                                                                                                人事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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