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李小姐 - kkty1266@gms.ndhu.edu.tw - 電話6523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重要]有關本校補助計畫類辦理學習型助理團保109年2月加保事宜。 日期: Tue, 14 Jan 2020 15:28:54 +0800
本校各類型兼任助理投保注意事項及方式如下: 一、投保注意事項: 1.補助對象為具有學籍之學生且擔任學習型研究助理、教學助理或領取生活助學金而需要從事服務學習活動之學生者。 2.本校團保平台開放登錄時間:每月1日至25日晚上12:00止。未依規定申請投保致權益受損者,須自行負責。 ※為配合農曆新年放假期間,需於109年2月加保者,敬請提前於1月15日(三)晚上12:00前至本校團保平台登錄。 3.承保期間不得跨越會計年度(109年12月31日)。 4.同一學生同一時間於同一年度保險公司僅能參加一項團體保險。 5.保險費分為教育部補助及自費兩種,目前教育部補助類別有:學習型教學助理(RA)、生活助學生(學務處)及科技部/教育部補助計畫(B、C類計畫),其餘申請者保費應自行負擔。 6.保險生效日原則上於每月1日零時起生效。 7.本校團保平台網址:http://sys.ndhu.edu.tw/ASO/STGROUP/Login.aspx (帳號:系所代碼) 8.相關保險資訊,請參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網頁資訊: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514&sID=3592&ST= 二、投保方式: (一)教務處RA(系所提出加保名冊→教務處彙整統一加保): 1.於學期初由教務處統一彙整各系所RA人員投保名冊,並於保險起始日前向保險公司完成投保作業。 2.相同保期之人員需有5人始符合保險公司規定。 3.若投保日期非自該月份1日起,請洽研發處辦理。 (二)學務處附服務負擔獎助生(系所提出加保名冊→學務處彙整統一加保): 1.於學期初由學務處統一彙整附服務負擔獎助生投保名冊,並於保險起始日前向保險公司完成投保作業。 2.相同保期之人員需有5人始符合保險公司規定。 3.若投保日期非自該月份1日起,請洽研發處辦理。 (三)計畫類學習型兼任助理(計畫主持人提出投保需求→系所登入系統→研發處彙整統一投保): 1.計畫主持人填寫加保需求單,並於各系所規定時間內送至系所辦提出申請。 2.系所辦助理於系統開放時間內(每月1日至25日),檢核欲投保學生之身分及是否重複投保,並於本校團保平台完成投保作業。 3.系統關閉後(每月26日起)由研發處彙整全校投保資料,向保險公司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