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黃慧美 - niko0622@gms.ndhu.edu.tw - 電話609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自109年1月1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刪除第8點規定 日期: Tue, 31 Dec 2019 13:44:39 +0800 附檔: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pdf (70 KB)   
行政院主計處函文通知自109年1月1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刪除第8點規定(如附件) (八)赴任人員由任職機關補助其交通費。 赴任人員之配偶及直系親屬隨往任所者,得按各該赴任人員職務等級,補助其實際所需交通 費2/3。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