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黃慧美 - niko0622@gms.ndhu.edu.tw - 電話609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自109年1月1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刪除第8點規定
日期: Tue, 31 Dec 2019 13:44:39 +0800
附檔: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pdf (70 KB)   

行政院主計處函文通知自109年1月1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刪除第8點規定(如附件)

(八)赴任人員由任職機關補助其交通費。
   赴任人員之配偶及直系親屬隨往任所者,得按各該赴任人員職務等級,補助其實際所需交通 
   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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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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