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李圓欽 - alfred0903@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108學年度寒休通知】 日期: Fri, 27 Dec 2019 10:54:43 +0800
各位同仁大家好: 一、有關本校108學年度寒休日期實施說明如下: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10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及本校行事曆,108學年度 寒假自109年1月13日(星期一)起至2月16日(星期日)止,期間包含農曆年節1月23日至1月 29日。 (二)次依10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行事曆,因應春節連續假期,109年1月23日(星期四)彈性放 假,並調整至同年2月15日(星期六)補上班;本校行事曆所示,同年4月6日(星期一)調整放 假,另109年寒休1日已先行調整於本(108)年10月5日(星期六)補休,爰餘寒休5日 擬實施日期如下: 1.109年1月30日(星期四)、31日(星期五) 2.109年2月7日(星期五) 3.109年2月15日(星期六) 4.109年4月6日(星期一) 二、108學年度寒假期間(109/1/13~109/2/16)敬請各單位配合下列事項: (一)統一寒休日原則不派員輪值,為維護洽公人員之權益,如有承辦業務截止日於統一寒休日 者,建請各單位更改截止日或保持業務洽詢管道暢通,並請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各單位網 頁,加強宣導寒假上班時間及緊急聯絡方式,俾不影響師生洽公。 (二)寒假期間上班日請各單位主管以不影響公務推展為前提協調屬員休假,各一級單位應至少 維持1/3以上人力到勤(各學系以學院為單位協調),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互相支援、注意 電話接聽禮節;如確因公務需要,單位主管得就屬員提出申請休假之日期衡酌是否准假。 (三)寒假期間請假、出國者,仍需依相關規定事先辦理請假、出國手續(如赴大陸地區許可申 請)並於核准後始得離校。 三、寒休實施日期如有到校加班之同仁,一律以補休方式辦理。 此致 本校各單位 人事室敬啟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