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8905107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109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簡章乙份
日期: Tue, 5 Nov 2019 14:51:45 +0800
附檔: 1080161620_Attach1.pdf (360 KB)   

一、 「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設置目的:
教育部為充分發揮政府獎學金效益,與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南加州大學、加州理工學院、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約翰霍普金斯大學Whiting 工程學院、澳洲國立大學、雪梨大學、法國巴黎薩克雷大學聯盟-巴黎南區大學、比利時荷語魯汶大學、瑞士洛桑聯邦理工學院及韓國科學技術院等13 所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即臺灣劍橋大學獎學金、臺灣牛津大學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臺灣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獎學金、臺灣約翰霍普金斯大學Whiting 工程學院獎學金、臺灣澳洲國立大學獎學金、臺灣雪梨大學獎學金、臺灣巴黎薩克雷大學聯盟-巴黎南區大學獎學金、臺灣荷語魯汶大學獎學金、臺灣洛桑聯邦理工學院獎學金及臺灣韓國科學技術院獎學金等13 項,以下簡稱本獎學金),共同出資選送我國優秀學子赴各該校就讀博士班課程,並由教育部負責本獎學金甄選報名事宜。

二、 獎助額度:
本獎學金原則獎助學費及生活費,項目及金額各校略有差異,獎助額度詳見附表「109 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

三、 獎助期限:
獎助期限為3 年或4 年,各校略有差異,獎助期限詳見附表「109 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但每年須由合作大學評核學業表現,通過者方得續領下一學年獎學金。

獎助名額、申請領域、申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及日程等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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