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圖書資訊處網路管理組 - 陳惠汝 - richel@gms.ndhu.edu.tw - 電話6725
對象: 全校教師_教師、教官_客座教授、專案教師
標題: 【校園智慧財產權宣導】請教師參考使用「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日期: Thu, 5 Sep 2019 17:19:59 +0800

一、教師在學校授課時,因教學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文章,或利用他人的文章、圖片或出版社提供之教材來製作教學教材,將涉及「重製」、「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皆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二、針對學校教師為授課而「重製」的情形,著作權法特別在第46條訂定合理使用的規定,明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三、又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為授課目的而利用他人的著作,並不包括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演出等利用行為,個案上的利用僅能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的4款合理使用規定進行判斷,然而網際網路無遠弗屆,上述「公開傳輸」行為對於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影響甚大,得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實為有限。

四、「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取得路徑為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960&ctNode=6987&mp=1,歡迎下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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