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8905107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2019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活動,歡迎踴躍提出申請,5/31截止
日期: Wed, 8 May 2019 11:41:43 +0800
附檔: 家長同意書Parental Consent Letter.doc (31 KB)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位生,參與活動期間須全程具本校學籍。所參與活動已獲本校經費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補助項目:
(一)個人參加
1.	補助條件:參加2019年海外國際短期交流活動,不包括學術型國際會議。
2.	須自行向主辦單位報名,取得錄取資格後將錄取通知副知國際處。

(二)團隊參加
1.	補助條件:組隊參加2019年海外國際短期交流活動,不包括學術型國際會議。每隊至少3人,至多不限。
2.	須自行向主辦單位報名,取得錄取資格後將錄取通知副知國際處。

三、補助金額:
(一)個人短期交流:每人補助機票以上限7,000元為原則,依內容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二)團隊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每隊補助機票以上限25,000元為原則,依內容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四、繳交資料:
(一)個人短期交流:
1. 自傳
2. 參與動機
3. 主辦單位名稱及詳細活動資訊
4. 未來回饋方式企劃書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8. 活動錄取證明(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預計取得日期)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以pdf檔分項繳交

(二)團隊參與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
A. 團隊共同繳交:
1. 活動企劃書,內容包含參與活動(或擬進行之活動計畫)之介紹及詳細資訊,預期成效、未來回饋方式(如組織有利於本校推動國際化之社團、進行國際化推廣計畫、預計辦理時程等)
2. 活動錄取證明(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預計取得日期)
B. 團隊成員每人需繳交:
3. 自傳
4. 參與動機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製作成不同pdf檔。所有資料由團隊代表一起繳交

五、申請期限:
2019/5/31晚上24:00前寄送至國際處電子信箱提出申請(ice@gms.ndhu.edu.tw),來信請署名。

六、補助公告日期:
預計2018/6/30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

七、補助款領取:
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分享會簡報、回饋方式執行成果、搭機證明等,方得領取補助款。
11、12月出國者最遲2019/12/10前繳交核銷文件;7、8月出國者請於開學後至10月底之間辦理分享會。

八、國際交流活動參考網址: https://oia.ndhu.edu.tw/files/11-1114-17285.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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