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羅靖雯 - chage2000.tw@gms.ndhu.edu.tw - 電話623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單一窗口_系所助理_兼任教師
標題: 機車發報器發放公告。
日期: Mon, 18 Mar 2019 11:02:12 +0800

說明:
一、機車發報器之功能說明如下,請同學自行評估是否領用:
(一) 感應校門出入辨識系統:發報器可感應校門出入辨識系統,方便機車進出校園,但基於尊重學生領取發報器之選擇權,校門出入辨識系統將採發報器及車牌辨識雙軌制,未領發報器者亦可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出入校園。
(二)防撞警示作用: 機車發報器與校內設置之路側裝置感應時,路側裝置會接收到發報器訊號,觸動路側裝置發出警示,達到提醒注意交通路況的警示作用。
二、發報器自108年3月20日(星期三)起至6月6日(星期四)恢復發放,每週三、四下午14時至16時,可至總務處事務組107室門口,免費領取。
三、發報器所蒐集之資料運用,僅作為該團隊研究使用,本校必善盡資料保護責任,亦不作為交通違規處罰之依據。
四、發報器於離校時須繳回總務處,若發生遺失、損壞或於離校時未繳回,則需補償設備30%成本新台幣500元整,其餘70%設備成本由學校負擔,並簽署同意書。
五、非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申請發報器者,需繳交押金新台幣500元,於返還發報器時退還押金。
六、107年6月前發放之100具發報器,因計畫團隊已將電量持續力改良,請持有的同學,可於上述日期及時間,攜帶舊版發報器至總務處事務組更換或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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