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218 對象: 全校學生_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107-2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第二次提醒公告(Scholarship information for R.O.C low-income households) 日期: Wed, 27 Feb 2019 13:40:09 +0800 附檔: 低收學產-學生申請表.docx (16 KB)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1070611.pdf (871 KB)   
各位同學,大家好: 臺灣學產基金會辦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請於3月4日(一)前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申請要件:(3項全符合) 1.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重讀生、延畢生)。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新生免核成績)。 3.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 檢附資料: 1.申請表(如附件)。 2.低收入戶證明。 3.前學期成績單(A4)。 4.另需攜帶個人私章一枚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公告附件。 學務處關心您! *以上資料請裝訂完成,謝謝 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姜紫淇小姐 聯絡電話:03-890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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