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劉美卿 - kliu@gms.ndhu.edu.tw - 電話6523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公告】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日期: Mon, 25 Feb 2019 16:10:18 +0800
【公告】教育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21日臺教高(一)字第1080017369E號函。
二、本次修正部分簡易說明:
(一)學校辦理推廣教育,不得委由法人辦理,並增訂對辦理不善之學校,禁止其開設推廣教育學分班相關規定,另增訂有關不得辦理推廣教育之過渡條款。(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增訂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員學分抵免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三)規範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課程辦理情形彙報時程,以有效建立品質控管及將開課資訊上網公告機制。(修正條文第十八條)
(四)對辦理不善之學校,得依情節為不同處分之規範。(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