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課程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教務處課務組 - 陳知麟 - course@gms.ndhu.edu.tw - 電話6122
對象: 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
標題: 【課務組】107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停修11/12日(一)開放申請,11/30(五)17時紙本申請表收件截止
日期: Sat, 10 Nov 2018 15:30:12 +0800
附檔: 選課系統.png (51 KB)   停修辦法.png (49 KB)   停修流程.png (49 KB)   影片_停修不是退選.png (26 KB)   影片_停修申請.png (24 KB)   

親愛的同學:
 
107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停修11/12日(一)開放申請。請充分考量是否無法克服學習困難後始提出申請。
程序及摘錄重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流程(【期中停修作業流程】)
確認有特殊需求且符合【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申請資格
【網路選課系統】點選課程列印申請單
填寫連絡電話、停修理由後交任課老師、導師、所屬系所、開課系所簽章同意
11/30日(星期五)17時前至課務組(行政大樓502室)遞交申請表
妥善保管回執聯至學期結束,申請截止後有任何問題應持回執聯辦理
參考資料:【影片:期中停修真的不是退選】【影片:期中停修要怎麼申請】
二、重要說明如下:
申請時間:課務組收件11/12日(星期一)至11/30日(星期五)17時,逾期恕不予受理
停修科目:每學期以1科為限
學分數下限: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總修讀學分數不得低於各系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成績登載:停修課程仍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並將於成績欄註明該科「停修」(W),但不會有分數或影響平均分數
學分費:停修之科目不退學分費(含音樂指導費、鍵盤維護費、實習實驗費、課程材料費),未繳交學分費者仍應依規定補繳
程序及期限:申請表須經❶授課教師❷導師❸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助理及❹開課系所主管/助理簽名或蓋章同意後,於11/30日(星期五)17時前親送教務處課務組(行政大樓502室),逾時不候,有任何困難應及早反映;完成申請者無法撤銷,請於申請期限內充分考慮
停修申請表請至網路選課系統列印:
→路徑:【網路選課系統】https://sys.ndhu.edu.tw/AA/CLASS/subjselect/Default.aspx
→法規:【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http://www.aa.ndhu.edu.tw/files/14-1006-14817,r1065-1.php
→流程:【期中停修作業流程】http://www.aa.ndhu.edu.tw/files/13-1006-57147.php?Lang=zh-tw
 
 
課務組敬啟(聯絡電話:03-890-6122~6126,行政大樓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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