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863410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重要】2018年第2次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收件日至7月6日
日期: Wed, 20 Jun 2018 10:47:11 +0800
附檔: 家長同意書.doc (31 KB)   

【2018年第2次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收件日至7月6日】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位生,參與活動期間須全程具本校學籍。所參與活動已獲本校經費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申請項目:
(一)個人申請。
(二)團隊申請,每隊至少3人,至多不限。
同學需自行向主辦單位申請錄取通知,取得錄取通知後將影本副知國際處。

三、補助金額:
(一)個人申請:每人補助上限12,000元。
(二)團隊申請:每隊補助上限80,000元。
依內容及地點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四、繳交資料:
(一)個人申請:
1. 自傳
2. 參與動機
3. 辦理學校名稱及詳細活動資訊
4. 未來回饋方式企劃書(此項評分佔比最高)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8. 錄取通知(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可取得日期)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以pdf檔分項繳交

(二)團隊申請:
A. 團隊共同繳交:
1. 活動企劃書,內容包含參與活動(或擬進行之活動計畫)之介紹及詳細資訊,預期成效、未來回饋方式(如組織有利於本校推動國際化之社團、進行國際化推廣計畫、預計辦理時程等,此項評分佔比最高)
2. 若為第三方主辦之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需附上主辦單位之錄取通知(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可取得日期)
B. 團隊成員每人需繳交:
3. 自傳
4. 參與動機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製作成不同pdf檔。所有資料由團隊代表一起繳交

五、申請期限:
2018/7/6 17:00前寄送至國際處國合組電子信箱提出申請(ice@gms.ndhu.edu.tw),來信請署名。

六、補助公告日期:
預計2018/7/20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

七、補助款領取:
回國後一個月內(11月出國者最遲2018/12/10前)繳交心得報告、辦理分享會、企畫書內容執行成果及後續規劃、搭機相關證明等文件,方得領取補助款。
*7.8月出國者請於開學後至10月底之間辦理分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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