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863410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重要】2018年第2次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收件日至7月6日 日期: Fri, 15 Jun 2018 10:15:47 +0800
【2018年第2次補助本校學生參與國際短期交流、國際活動或國際會議,收件日至7月6日】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位生,參與活動期間須全程具本校學籍。 二、申請項目: (一)個人申請。 (二)團隊申請,每隊至少3人,至多不限。 同學需自行向主辦單位申請錄取通知,取得錄取通知後將影本副知國際處。 三、補助金額: (一)個人申請:每人補助上限12,000元。 (二)團隊申請:每隊補助上限80,000元。 依內容及地點核定實際補助金額,擇優補助。 四、繳交資料: (一)個人申請: 1. 自傳 2. 參與動機 3. 辦理學校名稱及詳細活動資訊 4. 未來回饋方式企劃書(此項評分佔比最高)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8. 錄取通知(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可取得日期)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以pdf檔分項繳交 (二)團隊申請: A. 團隊共同繳交: 1. 活動企劃書,內容包含參與活動(或擬進行之活動計畫)之介紹及詳細資訊,預期成效、未來回饋方式(如組織有利於本校推動國際化之社團、進行國際化推廣計畫、預計辦理時程等,此項評分佔比最高) 2. 若為第三方主辦之國際會議或國際活動,需附上主辦單位之錄取通知(若補助申請期限前未能取得,則敘明可取得日期) B. 團隊成員每人需繳交: 3. 自傳 4. 參與動機 5. 中文歷年成績單 6. 家長同意書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至多5頁(例:語言能力證明,非必要) *以上資料格式字數不限,製作成不同pdf檔。所有資料由團隊代表一起繳交 五、申請期限: 2018/7/6 17:00前寄送至國際處國合組電子信箱提出申請(ice@gms.ndhu.edu.tw),來信請署名。 六、補助公告日期: 預計2018/7/20前公告於國際處首頁。 七、補助款領取: 回國後一個月內(11月出國者最遲2018/12/10前)繳交心得報告、辦理分享會、企畫書內容執行成果及後續規劃、搭機相關證明等文件,方得領取補助款。 *7.8月出國者請於開學後至10月底之間辦理分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