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教學卓越中心 - 李宛玲 - v80326@gms.ndhu.edu.tw - 電話2579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
標題: 106學年度起飛學生獎助學金說明及注意事項(第二次開放申請)
日期: Fri, 4 May 2018 08:23:56 +0800
附檔: 106學年度起飛學生獎助學金說明及注意事項(第二次開放申請).docx (22 KB)   107.04.11起飛獎助學金辦法條文.pdf (291 KB)   

一、申請日期:107/05/07-107/05/30
(一)學業成績進步助學金:
1、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0.3之起飛學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5百元。
2.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0.5之弱勢學生,每名頒給助學金新台幣1千元。
3、每學期成績較上一學期進步GPA 1之弱勢學生,每名頒給助學金新台幣2千元。
(二) 優秀人才獎助金:
 1. 優良幹部獎助金:於前一學期擔任學生團體之幹部者,須檢附主管單位推薦信函,獎助金 5 千元,每學期可申請 1 次。
(三)企業實習獎助金:
    起飛學生可配合系所企業實習課程或個人自行安排職場實習,並於開放請期限內,繳交實習計畫書(自製格式須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且於實習結束後繳交實習紀錄表(附表三),即可申請企業實習獎助金,通過審核者,每月獎助5千元。(有支薪者則不予核發)
(四)專業技能檢定暨證照補助金:
1、於106年8月-107年5月間考取專業技能檢定或證照之報名費用。
2、證照補助金申請原則:
(1)	可累計或組合性證照需全部通過後才能申請,同領域專長無論通過幾項,僅可擇一申請。
(2)	同一證照不可重複申請,已領有本校其他取得證照補助之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3)	每人每次至多申請3項補助。
(4)	若查證證書偽造或塗改屬實,本中心保有追回獎勵金與法律追訴之權利。
(5)   請參考起飛學生專業檢定暨證照分級表(附表四)

※詳細資訊請參閱
起飛專網公告:http://www.icanfly.ndhu.edu.tw/files/14-1176-126415,r4027-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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