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姜紫淇 - yaya@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8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公告Reduction and exemption from tuition and miscellaneous fees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 R.O.C citizens.
日期: Tue, 1 May 2018 10:38:56 +0800
附檔: 107-1學雜費減免申請--網路公告附件.doc (37 KB)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申請事宜。

一、【申請時間】:107年5月7日(一)至107年5月25日(五)止。

二、【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1.不需重新申請者為:凡已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不需重新提出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
           為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2.需依規定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二)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1. 不需重新申請者為:於106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於107學年度第1學期
           免予申請辦理。(因低收入戶證明書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故不需重
           新提出申請。)
       2.需再申請者為:新取得資格者或休、退學再復學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
                                   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
                                           得減免就學費用),惟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七)減免核准在案者:名冊請參考學務處生輔組最新消息(107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核准在案名
                                       冊)。網址:http://www.student.ndhu.edu.tw/files/11-1007-489.php

三、【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
                                    組辦理。(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如逾期辦理者,將完
                                    成4小時之愛校服務)

四、【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學務處生輔組學雜費減免) 
          http://sys.ndhu.edu.tw/SA/StudentSub/login.aspx

五、【業務承辦人】:姜紫淇小姐,電話:03-8632218,傳真03-86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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