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吳柏毅 - mishawu@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2057
對象: 教師、教官_全校職員
標題: 【轉知】有關107年第13屆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請踴躍推薦。
日期: Wed, 17 Jan 2018 14:48:55 +0800
附檔: 花蓮縣政府函.pdf (968 KB)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pdf (147 KB)   107年教育奉獻獎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pdf (126 KB)   

您好:

一、依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三點規定,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下列事蹟之一:

   (一)投入教育育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二)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著有具體績效,足為典範。

二、推薦對象,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三、惠請各單位踴越推薦,並經受推薦人同意後,填妥具體事蹟表、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近半年「正面個人獨照」1張,並依花蓮縣政府函說明四裝訂備妥後,於107年2月13日(星期二)前送至本室。

 

謝謝您

 

人事室  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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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函.pdf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pdf

107年教育奉獻獎受推薦人具體事蹟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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