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主計室 - 黃慧美 - niko0622@gms.ndhu.edu.tw - 電話2081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修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經費編列、動支及核銷請特別注意修正之第六點。
日期: Wed, 19 Jul 2017 09:52:17 +0800
附檔: 教育部函.pdf (522 KB)   修正對照表.docx (25 KB)   管理要點修正規定.docx (17 KB)   

各位長官 同仁:
各單位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編列活動經費預算、動支及核銷時,請特別注意本次修正之第六點:「…參加對象為機關(構)人員者,每人每日膳費新臺幣(以下同)二百五十元,午、晚餐每餐單價須於八十元範圍內供應,辦理期程第一天(包括一日活動)不提供早餐,其一日膳費以二百元為基準編列;住宿費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

其他修正要點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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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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