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課程公告
來源: 華文文學系 - 張心怡 - chshin@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5263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05-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
日期: Fri, 5 May 2017 15:56:23 +0800
附檔: 105-2學期校外實習分發公告.pdf (183 KB)   

105-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
有關實習單位核定如附件,以下幾件事情請務必詳閱:
【重要事項公告】
一、『花蓮更生日報編輯部採訪組』提供2-3名實習名額,實習時間:106年7月1日至8月31日,無任何津貼補助,交通、食宿請自理,有意改至更生日報實習者,請於5月12日(五)前回覆華文系辦公室張助理(e-mail:chshin@gms.ndhu.edu.tw)
二、請同學務必於106年6月9日(五)前主動聯繫實習機構,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面談或其他相關事項,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申請後,請於106年6月9日(五)前將實習申請書(一式三份)、實習單位簽訂契約書(一式二份)寄回或繳回規定之系所系辦
(AA班-華文系、AB班-歷史學系、AC班-藝創系、AD班-臺灣系),並與助理回覆聯繫狀況,
☆備註說明:此分班為暫時分班,方便學生繳交資料,因這次實習學生很多,實際分班及授課訪視老師,之後會再分配及公告。
三、請於106年6月9日(五)前上網填覆實習相關基本資料及保險資料
網址:http://ppt.cc/EmJEO
保險:請依同學實習時間進行保險,如實習單位無提供保險,可由系辦協助保險,費用由系辦先支出,同學開學後再繳交保費給系辦(所分配之班別系辦)。
【文件說明】請至華文系網站『文創學程』專區下載,網址:http://ppt.cc/HweG5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請填寫申請書並於實習單位接洽時使用。
2. 中止實習申請書:用於實習結束前或因故中止實習前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用。
3. 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課程辦法:相關實習報告、週誌規定
4.未滿20歲同學須檢附家長同意書
★務必注意!!
請大家留心從與實習單位的接洽、實習期間,到實習結束須完成單位所要求之移交事項,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並符合實習單位的要求與指派工作,必須請假時,要事先報告督導人員,並事後補足相關要求,當然,也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希望你們結束實習時,不只帶回滿滿的收穫,我們也將以你們為榮。
※若同學再聯繫實習單位或實習的過程中,有任何問題,都請儘快與系辦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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