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余惠真 - nacy4631@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2212
對象: 全校學生_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_碩士生_博士生
標題: 106學年度學生宿舍第二次候補作業相關事項
日期: Thu, 4 May 2017 15:46:53 +0800
附檔: 106候補2各莊空床數.pdf (126 KB)   

各位親愛的同學,大家好:
  「106學年度學生宿舍第二次候補申請」之重要事項如下:
一、第二次候補登記作業
1.登記時間:106年5月17日中午12時起至23日下午16時止。
2.宿舍候補登記,需輸入選課帳號、密碼,並確認已繳清住宿相關欠費。
3.以個人為申請單位,可選擇三個志願莊別,依電腦亂數抽籤決定,登記時間先後不影響候補結果。
4.106學年最新各莊空床數如附件。

二、第二次候補結果公告
公告時間:106年5月25日中午12時起可自行至學生宿舍申請系統查詢。

三、繳交第二次候補住宿保證金
1.住宿保證金繳交時間為106年5月25日中午12時起至6月1日晚上24時止,第二次床位候補成功者須於期限內繳交住宿保證金(每人貳仟元整)以取得住宿資格,基於公平原則無法補繳,請同學務必留意繳費期限。
2.未於期限內完成保證金繳交者視同床位放棄,其放棄之床位將提供候補同學進行床位申請。
3.完成保證金繳交者具有106學年度住宿資格,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床位申請權益,建議同學珍惜已完成申請之床位,若非因畢業、休退學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仍要求退宿者,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申請住宿及退費辦法」第七條第二項,保證金不予退還,特此提醒與說明。

※注意事項提醒:
1.106學年取消寢室電話分機,保留部分公共區域分機供同學使用。
2.住宿同學須配合生輔組進行寢室與床位編排。
3.寒假期間,行雲莊一、二樓住宿生須配合寒宿需求淨空寢室。
4.攸關個人住宿權益,申請宿舍床位前請務必詳細閱讀住宿相關法規。
         (1)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2)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申請住宿及退費辦法
(3)國立東華大學學生宿舍住宿收費標準一覽表
(4)學生宿舍住宿保證金實施細則
(5)學生宿舍電器使用細則
(6)宿舍違約金罰款標準
(7)宿舍生活公約

對學生宿舍申請有相關疑問者,可電洽承辦人員分機:余惠真863-2212,鍾珮玲863-2217。
                                                       ~學務處學生輔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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