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4107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外交部駐以色列代表處「2017年來以從事國際志工服務申請 須知」及以國相關規範
日期: Fri, 21 Apr 2017 10:02:52 +0800
附檔: 2017年來以從事國際志工服務申請須知.docx (21 KB)   Application Form for Volunteer Placement in Social Services in Israel.doc (27 KB)   1060007153_db3fcd9978e48823f34a3e844df09e29_1060017380_Attach03.doc (123 KB)   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pdf (420 KB)   

駐以色列代表處歡迎我國青年踴躍申請赴以從事國際志工服務,有意赴以國擔任志工之青年,請依以國相關規定辦理。

檢附「2017年來以從事國際志工服務申請須知」及以國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部提供之赴以志工服務申請表、外國志工在以服務之權利與義務、志工接待使用單位之權利與義務等資料各份。

欲赴以服務之青年請依上開申請須知內相關說明,逕向以色列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部及駐以色列代表處提出申請。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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