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事徵才
來源: 體育中心 - 莊春昇 - james@mail.ndhu.edu.tw - 電話8632613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游泳池誠徵救生員兼管理員一名
日期: Fri, 13 Jan 2017 12:03:36 +0800

【徵聘】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游泳池 誠徵救生員兼管理員一名
【職缺單位】體育中心游泳池
【職  稱】救生員兼管理員
【名  額】1名
【起聘日期】依到聘日起算
【應徵資格】
1. 大學畢業。
2. 證照:體育署游泳池/體育署開放水域-救生員 證(有效期限內)。
【工作內容】
1.	需配合游泳池開放時間輪值救生員工作。
2.	需配合游泳池編排到勤休假時間。	
3.	因應游泳池休池時間及人員排班,本名救生員兼管理員將依勞基法排休。
4.	非執勤救生員工作之上班時間需執行游泳池管理員相關工作。
5.	證照需求:工作期間需具備有效限期內的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證或體育署開放水域救生員證(本工作之救生員證照規範,需依國家救生員證照考核規範自行辦理複訓或換證)。
【待遇】
薪資以「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標準表」(超連結http://www.personnel.ndhu.edu.tw/ezfiles/22/1022/img/928/128162767.pdf )學士自第一級290點30,740元起薪並支給救生員專業證照加給每月3000元。差勤福利考核依「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辦理。
【應徵資料】
1. 中文履歷表(請簡述水域相關證照、能力及經歷,如救生證、游泳教練證、水質管理證照、救生員及泳池管理簡歷、游泳教學經歷等)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4. 意者請備齊相關資料於106年1月17日(二)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送或親送至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辦公室(親送地址: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32號 體育館),收件地址如下:
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救生員兼管理員」字樣)。
  應徵人員請於寄件或親送資料同時E-mail寄出,主旨請註明「應徵國立東華大學救生員兼管理員」,內容至少包含: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相關應徵資料建議一併寄送。
5.書面審查通過者,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預計1/19(四)或1/20(五)),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亦不函覆通知。
6.試用期三個月。
7. 聯絡人:莊春昇先生    電話:03-8632613/2624/朱組長0919-288000
E-mail:james@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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