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教務處註冊組 - 謝小姐 - wen@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117
對象: 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
標題: 105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申請公告
日期: Mon, 12 Dec 2016 10:35:57 +0800
附檔: 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轉系所申請書.doc (72 KB)   

  • 105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申請、審核作業時程如下:
  • 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需經班級導師會談輔導,故可於公告日起提前進行申請作業。
  • 學生遞交申請書至欲轉入之系所:106年1月3日~106年1月19日
  • 系所審查:
    1. 第一批系所審查截止日(第一志願通過、未通過且無第二志願者):106年1月25日
    2. 第二批系所審查截止日(第一志願未通過送交第二志願系所者):106年2月8日
  • 依本校人事室公佈之106年統一寒休日期為1月16日(一)、1月20日(五)、1月23日(一)、1月26日(四),2月2日(四)及2月3日(五),若轉系審核需經系務會議,再請預先安排日程,惠請各系按規定之時程將審核結果送交註冊組俾利準時公告核准名冊。
  • 轉系所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105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申請公告下載。
  • 學生轉系所辦法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告事項/教務規章。http://www.aa.ndhu.edu.tw/files/14-1006-43637,r1065-1.php
  • 若系所要求檢附含本學期之成績證明,學生可至註冊組申請成績單,待本學期成績到齊後由註冊組代送至申請系所;惟轉系申請書、其餘備審文件等需連同申請成績單之收據由學生於期末離校前自行送至欲申請之系所。
  • 其他備註:
    104
    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第四條「學士班學生申請轉系需經班級導師會談輔導。」第六條「學生轉系、所以一次為原則,經核定者,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惟若因學業等特殊原因,經專案簽請相關院系及教務長核可者得再回原系、所或轉至他系肄業。」

若有其他疑問請電洽註冊組:03-86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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