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洪正哲 - hungchengche@mail.ndhu.edu.tw - 電話03-8632054
對象: 全校職員
標題: 有關本校統一暑休加班規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日期: Thu, 23 Jun 2016 10:03:07 +0800

主旨:有關本校統一暑休加班規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1.查本校員工因公加班規定事項第5點,略以週一至週五每日加班以4小時為限,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以8小時為限,合計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小時。各單位如因業務或工作性質特殊或為處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解決突發困難問題,或搶救重大災難,或為應季節性、週期性工作需較長時間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得申請專案加班,不受前項限制,每人每月以不超過七十小時為上限;上述專案加班需由各單位主管從嚴審核,並專案簽請校長核定。
2.次查勞動基準法第32、35及36條略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每七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3.依上開規定,考量本校暑休與週六、日性質類似,故加班規定比照原假日加班規定,加班時數以8小時為限,並以補休方式為原則,惟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依勞基法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若各單位因業務性質特殊或辦理專案性活動符合上開專案加班事由者,請另簽辦理。
4.考量統一暑休本旨係以節能減碳,惠請單位主管從嚴審核同仁們加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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