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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藝創系104推廣教育】歡迎報名「珠寶實務應用課程」講師/林淑雅副教授
日期: Fri, 6 Nov 2015 15:47:2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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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推廣教育「珠寶實務應用課程」招生

一、依據:東華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引導學員對珠寶飾品的想像,或將有紀念意義的物件,透過課程的學習,授課教師一對一討論設計圖,並從旁技術指導,具體創作出可配戴之首飾,讓此課程成為每個人的「珠寶夢工廠」,學員都可創作出屬於自己故事或獨特性之手做珠寶飾品,也可藉由珠寶飾品分享屬於自己的故事。課程結束後,規畫於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學員作品成果展,讓學員的學習過程得以完整呈現。

三、招生班別:非學分班。

四、招生對象:對珠寶飾品設計有興趣之民眾,不限學歷。

五、招生人數:一班18人,未滿16人不開班。

六、開設課程:珠寶實務應用課程

七、師資:林淑雅副教授

八、設備:金工相關設備、工具

九、開班日期: 104年12月13日。

十、上課時間:104/12/13~105/1/31

十一、上課地點:東華大學原住民學院-民藝工坊(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十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止。

十三、洽詢電話:03-8635889/謝先生、03-8635882/戴小姐。

十四、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Bph0gLIyvjsfAOzDxyJCpf1FAR8cPkpoBjkumC6ubyM/viewform

十五、報名繳費:每人新臺幣12,000元(材料費另計),報名截止後,將依次序通知繳費(未通知請先勿繳費)。

十六、退費計算方式依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1.  繳費後至開課前退還已繳費用9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至未逾1/3課程者,退還已繳費用半數。
3.  開班上課已逾課程1/3者,不予退還。

十七、其他事項:本課程完成之作品均為學員自行攜回,故相關耗材使用、個人工具租用、作品材料費用需視個人使用狀況,自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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