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工讀與獎學金
來源: 學務處 - 王文和 - rlawwh@mail.ndhu.edu.tw - 電話分機2221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度學生暑期農業打工實施作業計畫
日期: Wed, 6 May 2015 09:57:07 +0800
附檔: 農委會104農業打工實施作業計畫(核定本).docx (45 KB)   

一、農業打工學生:
(一)資格條件:
1.年齡18歲以上在學學生或領有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之應屆畢業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徵農業打工:
(1)徵才單位負責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2)徵才單位原僱用之在職員工。

(二)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104年8月20日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程序:
1.先於本會「農民學院網」http://academy.coa.gov.tw註冊
2.至「農業聯合徵才平台」http://www.1111.com.tw/14SP/agrowork/index.asp投遞履歷。

(四)報到及打工應遵守事項:
1.打工學生至徵才單位報到後,應檢附學生證、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未滿20歲之學生,應檢附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書(附件1)。
2.打工學生應於報到後3日內將報到單(附件2)傳送至中華民國農會錄案確認(TEL:04-24853063#260,FAX:04-24854573或Email:513@farmer.org.tw) 
3.打工學生應遵守徵才單位之工作規定進行工作,每日依實際工作時間簽到、簽退。


二、學生打工獎勵金: 
(一)打工學生於104年7、8月二個月期間,每個月工作22日以上(以每日8小時計算),由本會核發打工獎勵金每人每月新臺幣3,200元,以每人補助2個月為限(104年8月工作天以21日計算)。
(二)每個月工作11日以上未滿22日(以每日8小時計算),由本會核發打工獎勵金每人每月新臺幣1,600元。
(三)每個月工作未滿11日者,不予核發獎勵金。
(四)104年度學生打工獎勵金之補助名額以500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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