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 - 程勝利 - victor0903@mail.ndhu.edu.tw
對象: 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_碩士
標題: 102學年度學務處招募校外「賃居服務天使」
日期: Tue, 1 Oct 2013 07:50:02 +0800
附檔: 102學年學務處招募校外賃居服務天使報名表.doc (111 KB)   召募天使.jpg (189 KB)   

各位同學大家好:
為開闢同學一處關懷服務之平台,激發同學間相互關懷幫助之情誼;學務處特別招募校外「賃居服務天使」,是具有服務熱誠、熱心公益的同學表現的好機會,名額有限不要錯過了。
一、	招募資格:
本校在學賃居於校外學生,自認具服務熱誠、溝通態度良好,且認同校外賃居服務工作者。
二、	服務內容: 
(一)	擔任校外賃居服務義工與校外住宿分區聯絡人,協助校外賃居生問題蒐集。
(二)	協助校外賃居生關懷訪視工作。
(三)	協助賃居相關座談、活動等辦理。
(四)	協助宣導與推動校外住宿安全相關事宜。
(五)	支援學務處辦理之活動。
三、	獎勵方案:
(一)	凡本校外宿賃居生報名參加「賃居服務天使」者,可獲得學務處禮品乙份。
(二)	獲選「賃居服務天使」後,優先安排外宿服務工讀或生輔組工讀(時數依賃居服務活動需求另行排定,時薪同校內工讀)。
(三)	擔任該職並有實際參與賃居關懷訪視或相關活動者,可計入服務學習課程時數。
(四)	配合協助辦理活動或校外關懷訪視時,遇用餐時間則提供便餐或補助誤餐。
(五)	凡擔任「賃居服務天使」滿一學期,無中途退出或遭解職者,其表現符合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見義勇為、救助急難、熱心服務、維護公益者,依其事蹟簽請嘉獎乙次以上之獎勵並頒發服務證書。
(六)	凡擔任「賃居服務天使」兩學年(含)以上,有熱心服務之重大優良事蹟並經教職師生推薦者,並經賃居服務小組審核通過後,畢業前可陳報參與本校熱心服務獎項之評選,於畢業典禮中公開表揚。
四、	申請方法與有效期限:填寫報名表(如附表)於102年11月20日前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ndhuhouse@mail.ndhu.edu.tw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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