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林亞凡 - yafanlin@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單一窗口_系所助理 標題: 重要: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修正 日期: Tue, 13 Nov 2012 12:12:17 +0800
依據內政部公告「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第12條、第13條及第16條條文業經修正後已發布。 其「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也經修正後發布公告。 修正後條文請上下列網址下載: http://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