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演講暨研討會, 其他公告
來源: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 謝明海 - ocean@mail.ndhu.edu.tw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教師_全校職員_約聘僱人員_計劃約聘人員_全校學生_單一窗口
標題: 【傳統‧創意‧新世紀】藝拍即合~花蓮文創微電影徵選大賽!總獎金高達16萬元,歡迎報名!
日期: Sat, 13 Oct 2012 12:27:57 +0800
附檔: 藝拍即合微電影徵選海報.jpg (955 KB)   附件二:微電影簡章.doc (55 KB)   附件三:微電影授權書.doc (11 KB)   

活動目的: 
本次微電影藉由影片介紹花蓮藝術工作者,以達到推廣花蓮文創之目的。 

主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徵選時程: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1年11月9日(五) 17:00止,以郵戳為憑 
評選結果:101年11月21日公告於相關網站 
頒獎儀式:101年11月30日,地點/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 

活動主題: 
藝拍即合-花蓮藝術工作者微電影拍攝 

投稿方式: 
1. 進入活動網站 
2. 下載報名表填寫作品基本資料、影片成員等參賽資料 
3. 微電影腳本、分鏡及影片製作 
4. 將作品燒錄於光碟,註明參賽編號及聯絡資訊,寄送至 國立東華大學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微電影活動小組 收 (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完成投稿(作品須於2012/11/9,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本單位會以e-mail的方式,告知已收到您的作品,即完成報名送件。 
5. 聯絡方式: 03-8635889,客服信箱:ocean@mail.ndhu.edu.tw 謝先生 

影片規格: 
1.拍攝機具:不限種類、畫素、檔案格式(舉凡:智慧型手機、家用DV、專業攝影機或行車紀錄器…等)。 
2.繳件規格:一律轉換為DVD格式送交承辦單位彙整。 
3.影片元素:必須含片頭、片尾等元素。 
4.影片長度:全長以5分鐘以內,含片頭、本體及片尾之長度。 
5.影片畫質:需720p以上。 

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廣告界相關人士、學界相關科系老師組成評審團,針對參賽影片與主題適切度、創意性、故事完整性、拍攝流暢度評選出得獎作品。 

活動獎項(總獎金16萬): 
首獎:1名(獎金10萬 獎狀乙張) 
貳獎:1名(獎金2萬 獎狀乙張) 
參獎:1名(獎金1萬 獎狀乙張) 
優選:6名(獎金5000 獎狀乙張) 

注意事項: 
1.凡參加本次徵件者,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2.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單位對評選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3. 所有參賽作品一稿不得多投。 
4.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與未獲得任何獎項之新作,且應無任何抄襲仿冒或臨摹他人之情事;主辦單位如發現參選者有違反本參選辦法所列之規定者,得取消其參選資格,若為獲獎之作品,則參選者須立即返還頒發之獎金,並公告之;如涉任何法律上之爭議,參選者並應自負所有相關法律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局受有損害,參選者應對本局負賠償責任。 
5.得獎者不得私下將設計著作權未經告知本局而讓予第三者。 
6.得獎者若有違反前述3.4.5項之情事者,本局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徵件之權利,並追回已撥出之預算與獎金,若因而造成本局損害,並應賠償本局所受之損失。 
7.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7條、第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之相關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壹仟元整,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如獲獎金額總額超過新台幣二萬元整時,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得獎者須簽具相關收據後方可領獎,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 
8. 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9. 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歡迎送件~~ 

相關辦法詳參附件 

》活動官網:http://ndhu.no-ip.org/movie/index.html 

》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hua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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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拍即合微電影徵選海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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