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張淑慧 - right0662@gms.ndhu.edu.tw - 電話6057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轉知】環境部「113年結合中央行政機關推廣綠色旅遊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00萬元為原則,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案件申請。 日期: Thu, 29 Feb 2024 08:57:24 +0800 附檔: 電子來文1130004298.pdf (428 KB)   附件一 (3).PDF (346 KB)   附件二 (1).odt (36 KB)   
一、環境部「113年結合中央行政機關推廣綠色旅遊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00萬元為原則,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案件申請。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公布日起至113年9月2日止(以電子發文日或郵戳日期為準)。 (二)申請方式:檢具公文及申請表函送本部(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未檢具公文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為推廣綠色旅遊,中央行政機關以團體旅遊方式參與綠色旅遊行程,並取得環境教育時數,機關不限團數、每團人數10人以上。給予分帳支付50%之旅費;且一日行程支付每人以新臺幣(下同)500元為上限,二日行程支付每人以1,500元為上限,超過該部支付上限應由機關自行負擔,本計畫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新案件申請。 四、本計畫一日行程須符合至少選擇1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生態遊憩場所,及至少選擇1間環保餐廳用餐。二日以上行程須符合至少選擇1間環保標章旅館住宿(不含環保旅店)。綠色旅遊行程請至環境部全民綠生活網站查詢https://greenlife.moenv.gov.tw/categories/greenTour ,如網站內無符合需求之行程,可洽旅行業者依本計畫規定規劃其他行程。 五、機關應於完成綠色旅遊行程後1個月內上網登錄成果https://forms.gle/L1t6waeD1z7vdPDZA,2個月內辦理結案核銷事宜。 六、本計畫結案核銷,應檢送成果報告、團體旅遊契約書影本、旅行業者代收轉付收據(抬頭為環境部,統一編號為04170940)及匯撥帳戶資料,函送該部辦理結案(至遲於113年11月1日前),由該部逕撥旅行業者帳戶且副知申請機關,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問題請逕洽環境部郭先生,電話:(02)2311-7722分機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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