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陳詩啓 - sam0831@gms.ndhu.edu.tw - 電話6216
對象: 全校學生_休學學生
標題: 【租屋補貼申請資訊】行政院營建署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提醒校外租屋同學與同仁上網提出申請
日期: Tue, 20 Feb 2024 11:13:56 +0800
附檔: 租屋考量需周到居住安全沒煩惱.jpg (873 KB)   保持居家環境通風,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jpg (44 KB)   

各位同學、老師,大家好:
一、轉知內政部營建署「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補助金則是從申請日起(起租日)隔月按月撥入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帳戶,無法往前追溯。

二、申請方式: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2.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申請書下載】
3.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三、根據營建署資料,莘莘學子對於在外租屋需求殷切,其實年滿18歲以上的學生也可以申請。另外,根據民政系統調查,有些民眾誤會自己不符申請資格而卻步,像是與人合租分租套房、居住違章建築、父母有房子、不是弱勢、沒有設籍在租屋處等,以上情形也都可以申請請同學把握申請期限,於「申請資格檢核及試算」完成後儘速申請。
                  
四、申請資格檢視與金額試算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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