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張淑慧 - right0662@gms.ndhu.edu.tw - 電話6057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第二次公告】有關113年1月份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生等勞健保異動資料受理期間,因配合春節連假及各類計畫薪資提前審核之期程,提前截止收件至113年1月18日(星期四)17:00前。
日期: Mon, 8 Jan 2024 10:52:41 +0800

 ※非計畫/帳務相關人員請忽略本訊息,謝謝※
一、配合各類計畫薪資提前審核之期程,113年1月份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生等勞健保異動資料受理期間調整如下:
(一)113年1月2日至1月17日期間加退保者,請於事前3個工作天繳交加退保單。
(二) 113年1月18日至2月1日期間加退保者,請於113年1月18日(星期四)17時前繳交加退保單。
(三)113年2月2日起恢復前3個工作天送至本室辦理加退保事宜。

二、113年1月份兼任助理、臨時工及工讀生等勞健保費用分攤金額將提前進行運算,預定於113年1月24日(三)公告。

三、為使加退保作業順利,以下注意事項惠請各計畫人員協助配合:
(一)加、退保單上之帳務人員姓名及連絡電話請務必填寫。
(二)加保單之「身分聲明及調查」所有選項均需勾選,並請主管於「到職手續」欄位簽章。
(三)聘任具有身障身分、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外籍大陸人士等,應確實提供身分證明文影本及佐證資料,例如:身心障礙手冊、居留證(正反面)、工作證等,影本請清晰可辨識。聘任人員基本資料分由系統自動帶入者,請於送件前再次核對,俾利申報辦理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作業。
(四)各聘任系統重新列印加、退保單時,申請流水編號會隨之異動,請檢附最後列印之表單送件。聘任單務必由系統產出,勿自行以舊格式送件。
(五)依勞動主管機關規定,各機關進用之工作人員於上班日即應如實投保,爰請各聘任單位依實際進用人員情形,於聘任前核實填具加保單,並於到職日前3日送至本室辦理加保事宜,薪資及保費亦請按月核銷,以維護受聘人員之勞動權益。

四、惟如因故未及於上開截止收件日前送件,受僱者如有重複加保情形,本室將不再重新計算攤提,逕由該聘任單位自行吸收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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