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花師教育學院 幼兒教育學系 - 蕭羽芩 - kay200128@gms.ndhu.edu.tw - 電話5266 對象: 僅限本系學生 標題: 112-1幼兒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 日期: Thu, 31 Aug 2023 07:55: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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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詳細內容 | |
參加對象 | ■僅限本系學生 |
活動名稱 | 112-1幼兒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 |
活動地點 | 花師教育學院 |
報名日期時間 | 2023/08/30(三) 00:00 ~ 2023/09/15(五) 00:00 |
活動日期時間 | 2023/10/14(六) 08:00~17:00 |
活動說明 | 一、目的: (一)藉由授課與實習,熟悉 CPR 急救技能,增強教保人員面臨急救黃金時間的 救護能力。 (二)透過基本急救技巧情境演練,增進教保人員面對緊急事故處理的相關知識 及防護技能,進而降低幼兒意外事故傷害。 本課程8小時技術練習,學員需實際演練急救過程,並通過實作技術考,參加此活動之學員,請先繳交100元保證金(內含證照費將裡面扣除,剩餘退差額),大四同學請班代協助收費,活動需經筆試及技術演練測驗,成績及格者始發給合格證書。 請參加學員,請穿著運動服及運動長褲演練技術。 以本系四年級以上(含碩士)之同學優先,三年級第二優先。 二、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27 條 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 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且幼兒園應予協助。 ●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 2 條 第一項十八小時以上,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得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任職後每二年接受之 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以下簡稱基本救命術訓練)。 第 6 條 教保服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參與 基本救命術訓練,其訓練係由醫療機構、消防相關或民間專業機構、團體辦理者,其開立之完成訓練時數證明,經各級主管機關核認後,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6 條 幼兒園新進用之駕駛人及隨車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 、安全教育(含交通安全)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幼兒園應予協助。 |
報名人數 | 正取:30人 |
候補人數 | 候補:0人 |
主辦單位 | 花師教育學院 幼兒教育學系 |
活動聯絡人 | 蕭羽芩 |
聯絡人電話 | 5266 |
聯絡人Email | kay200128@gms.ndhu.edu.tw |
活動相關網址 | |
備註 | |
活動認證項目 | 多元進取 |
活動認證時數 | 6.0小時 |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 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