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工讀與獎學金,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黃勇程 - victor0903@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216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111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補貼」申請至2023/03/31截止 (Off-Campus Housing Subsidy for R.O.C Low Income Citizens by2023/03/31)
日期: Fri, 10 Feb 2023 10:51:13 +0800
附檔: 附件一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docx (32 KB)   附件二Q&A.pdf (884 KB)   

一、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本校已對低收入戶生提供免費住宿,故不得申請。。
(二)於校外住宿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如未重複申請等)。
(三)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五)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六)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三、【申請時限】:112年02月15日至03月31)止。
四、【申請流程】:
(一) 至弱勢助學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線上填報平台填報資料,網址https://rb005.ndhu.edu.tw/p/423-1005-3167.php
(二)下載申請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外賃居資訊→弱勢校外租屋租金補貼】。
https://rb005.ndhu.edu.tw/p/404-1005-175908.php
列印申請表→填妥後→檢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租賃契約影本」(裝訂後)→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並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員處。
五、補助項目、對象、及標準等相關事宜,請參考附件及生輔組弱勢學生租屋補貼申請公告。
六、相關業務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TEL:03-8906216 黃勇程校安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附件二Q&A.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627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