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李淑淳 - chun@gms.ndhu.edu.tw - 電話6522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文化部訂定之「文化部取得藝文成果之著作財產權利對價支付要點」 日期: Wed, 23 Nov 2022 13:11:32 +0800 附檔: 文化部取得藝文成果之著作財產權利對價支付要點.pdf (101 KB)   
一、文化部為落實「藝文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第6條,保障藝文工作者於讓與著作財產權
或授權時取得合理之對價、報酬或權利金,尊重文化藝術創作價值,爰訂定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及其附表登載於文化部官網文化藝術採購作業專區
(https://art.culture.tw/home/zh-tw/copyright),歡迎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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