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劉依虹 - joyce_liu@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提醒4月4日至4月5日為清明連續假期,4月6日本校補假1日 日期: Mon, 28 Mar 2022 15:37:19 +0800
各位同仁您好: 一、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受疫情影響延後開學一週縮短寒假期間,111年寒假期間為111/01/24~111/02/13,學期第18周為彈性周(1/17~1/21),於不影響正常業務推展下,依規定實施統一寒休1日,訂於1月28日(星期五)。另因農曆過年假期結束後一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故不安排寒休日。 二、統一補休共計2日說明如下: 1. 1月22日(星期六)為全國補班日,為配合本校辦理111學年度學測相關事宜,當日為上班日,改由同仁於寒假期間(111/01/24~111/2/13)擇一日補休,欲放假者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還擇「寒休」辦理登記,補休共計1日。 2. 另有關4月4日至4月5日為清明連續假期,4月6日本校補假1日,爰4月6日(星期三)列為統一補休1日。 三、111年度寒休剩餘之天數調整至暑假期間統一暑休辦理。 四、寒假期間敬請各單位配合下列事項: (一) 寒休日原則不派員輪值,為維護洽公人員之權益,如有承辦業務收件截止日於寒休日者,建請各單位更改截止日或保持業務洽詢管道暢通,並請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各單位網頁,加強宣導寒假上班時間及緊急聯絡方式,俾不影響師生洽公。 (二) 寒假期間上班日請各單位主管以不影響公務推展為前提協調屬員休假,各一級單位應至少維持1/3以上人力到勤(各學系以學院為單位協調),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互相支援、注意電話接聽禮節;如確因公務需要,單位主管得就屬員提出申請休假之日期衡酌是否准假。 (三) 寒假期間請假,仍需依相關規定事先辦理請假並於核准後始得離校。 (四) 寒假期間擬出國者,請依據本校109年3月25日東人字第1090004854號函,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自即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本校教職員工(含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避免非必要或急迫之出國,不論平日、假日或寒暑假出國均應填報出國申請表,並經校長核准。 此致 本校各單位 人事室敬啟 1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