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總務處事務組 - traffic@gms.ndhu.edu.tw - 電話6311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校友 標題: 110學年度無主機車、自行車自11月12日起進行拖吊作業(2次公告) 日期: Wed, 10 Nov 2021 11:36:35 +0800 附檔: 附圖_校園自行車違規停放地點及態樣.pdf (1 MB)   
一、依本校車輛管理辦法規定,校內機車、自行車應貼有110學年度車輛識別證。
二、為使車棚有效運用,本(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至11月14日(星期日),未張貼車證之車輛將視為無主違規車輛逕予拖吊移置;車輛移置地點為本校倉庫🔗,11月15日至11月17日10時至18時車主可至倉庫領取,11月18日後請先致電大學門駐衛警室申請派員領車(038906402);移置車輛不負保管責任。
三、欲申請車證者,請於本校車證系統🔗註冊車輛後,攜帶教職員證或學生證至行政大樓107室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四、自行車於校內應停放於自行車架(位)區域內或車棚,保持大樓出入口及人行道暢通,請勿違規停放(如附圖);夜間騎乘應有反光設備或加裝燈光,共同維持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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