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許惠筑 - jwu618@gms.ndhu.edu.tw - 電話605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人員110年5月1日(六)勞動節放假事宜
日期: Fri, 16 Apr 2021 10:42:13 +0800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本年5月1日(星期六)勞動節為應放假之紀念日。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依上開規定得放假1日,請各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協調同仁於本(110)年度4月30日至7月31日前申請補休完畢,並請配合於差勤系統選擇「勞動節補休」辦理登記。

二、本校適用勞基法之計畫專任助理得依上開規定辦理,請各計畫主持人自行管控出勤及補假事宜。本校各單位自聘人員(含工讀生)係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監督控管,自聘人員如係適用勞基法者,均有依勞基法規定於5月1日放假及補假之權益,請各用人單位確依規定辦理並自行控管。部分工時之人員(臨時工丶工讀生)如當日出勤,工資則應加倍發給。

三、請各單位妥為人力安排,並確依規定辦理,並請務必轉知及督請所屬人員於是日放假或於期限內儘速完成補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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