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 - 陳奕錚 - yjchen92@gms.ndhu.edu.tw - 電話(03)890-6894
對象: 全校學生
標題: 打造零歧視校園環境
日期: Fri, 19 Mar 2021 16:00:49 +0800

親愛的師長、同學大家好: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開宗明義寫著:「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第二條亦明白揭示:「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 。我國精神衛生法第22條列出「病人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及23條:「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

「消弭歧視」已是台灣社會的共識,消弭對精神疾患者的污名化更是許多國家、社會持續努力的工作,唯有消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視,才能讓更多的精神疾病患者勇敢的就醫與接受幫助,並且得到公平與合理的對待,因此希望同學在校學習秉持人人生而平等,不以言論、文字、圖畫或其他方式歧視特定族群,在任何平台也尊重及公平對待社群成員,共同學習尊重他人、不分性別、不分種族、不分語言,尊重多元族群認同,共同營造和諧環境,建構開放多元之友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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