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8905107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花蓮場「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暨「青年海外志工相關計畫」說明會-12/20下午
日期: Thu, 13 Dec 2018 11:00:5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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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領各大專校院了解「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暨「青年海外志工相關計畫」之內涵及申請程序,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規劃辦理北中東南四區計畫宣導說明會,東部場於12/20(四)下午辦理,時間地址如下,歡迎有興趣提案者報名。

@時間:12/20(四)13:30-16:30
@地點:花蓮青年志工中心(花蓮市中和街188號)

「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暨「青年海外志工相關計畫」簡略說明如下:

一、為增進我國青年國際視野及加強全球移動力,推動大專校院於課程、學程、講座或其他多元活動(以下稱專案)中融入Gap Year概念,由教師設計明確學習主題,讓學生有完整且制度化的學習,並引導學生依專案主題、所學專業,自主規劃赴國外壯遊體驗學習,探索認識自我,豐富人生閱歷,培養獨立人格,爰規劃本計畫,擴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多元管道。

二、旨揭計畫規劃原則為:
(一)由學校研擬以結合既有或開設新課程,抑或以開辦講座、學程或其他多元活動,以具系統性方式推廣跨文化各面向、融入Gap Year概念與學習主題相關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國外活動安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核心內容,並辦理至少一場全校性說明會,開放予全校學生參與。(二)學校教師應設計明確學習主題,透過系統化設計可達成國際體驗學習目標之內容,並提供多元的國外支援等資源或管道,協助學生自主規劃赴國外進行國際參與及交流相關活動,並應評量學生學習成效。

三、本項計畫推動期程,摘要如下:
(一)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由教師依申請格式擬訂計畫書及相關文件,由學校具函於108年1月18日前提出申請。
(二)審查作業: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得組成審查小組,就各校所送計畫書進行書面初審,再請各提案學校開課教師出席簡報複審,以核定補助對象及補助額度。
(三)執行期程:執行期間為108年2月1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最遲應於108年11月15日前核結完成。

四、本計畫資訊請參考官網(http://www.yda.gov.tw)及壯遊體驗學習網(http://youthtravel.tw),請協助連結並加以宣傳,鼓勵校內教師踴躍提案參與。

五、申請方式:
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2018/12/31前寄送申請文件至國際處國合組提出申請。

六、計畫連絡人資訊如下: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連絡人呂亭儀小姐,電話:(02)7736-5584。
2、「青年海外志工相關計畫」,聯絡人陳相怡小姐,電話:(02)7736-5553。
(二)承辦單位:天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聯絡人楊文瑜專員,電話:(02) 255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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