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事務組 - 羅靖雯 - chage2000.tw@gms.ndhu.edu.tw - 電話6237
對象: 全校教職員_全校學生_系所助理_兼任教師
標題: 有關107年10月30日發報器說明會,學生訴求回覆公告。
日期: Fri, 9 Nov 2018 22:18:35 +0800

一、發報器說明會學生議會提出之四大訴求如下:
(一)發報器不得綁定門禁系統。
(二)不得強迫裝設發報器。
(三)校方主動並完整說明發報器功能及資料運用。
(四)全面檢討車輛管制辦法,打造校園友善交通環境。
二、本處針對學生議會提出之四大訴求回應如下:
(一)發報器與門禁系統結合之強制性問題,本校基於尊重學生見解及學生領取發報器之選擇權,取消原強制規定,門禁系統之設計,將研議開發另得採以學生證進校園方式,即採發報器及學生證雙軌制,開發完成後將由學生自由選擇。。
(二)同前項。
(三)有關發報器功能及資料運用,如採用發報器之同學,其軌跡紀錄僅作為政府機車安全研究數據使用,本校除善盡資料保護的責任,此些發報器纪錄資訊亦不作為交通違規處罰之依據。
(四)本校因地處偏遠且校園廣闊,機車使用者眾,相對交通事故相對地高,降低事故及校園安全考量為長久來努力的課題,適逢交通部為能提升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選擇以本校做為計畫研究場域,故一為學生交通安全考量;二為協助國家機車安全研究之需要,始參與機車配掛發報器之計畫,期達雙贏。
三、有關同學簽署同意書內容,將依上開原則修正後,於再啟動辦理時,連同相關發放、優惠等措施併予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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