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李小姐 - chun@gms.ndhu.edu.tw - 電話6515 對象: 全校教師 標題: 凡是非以本校名義申請之專利,限期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將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回本校所有。 日期: Thu, 2 Aug 2018 16:12:01 +0800 附檔: 國立東華大學專利權召回與控管須知.docx (63 KB)   
- 依本校專利權召回與列管登記須知辦理。
- 本校專利之申請權人或專利權人應為「國立東華大學」,為維護本校權益,本校教職員生以發明人名義自行申請之專利,限期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將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回本校所有,以俾本校列管登記。未依規定轉讓者,本校得依法求償。
- 詳細內容及表單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專利權召回與列管登記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