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李小姐 - chun@gms.ndhu.edu.tw - 電話6515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凡是非以本校名義申請之專利,限期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將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回本校所有。
日期: Tue, 17 Jul 2018 14:29:21 +0800
附檔: 國立東華大學專利權召回與控管須知.docx (55 KB)   

  • 依本校專利權召回與列管登記須知辦理。
     
  • 本校專利之申請權人或專利權人應為「國立東華大學」,為維護本校權益,本校教職員生以發明人名義自行申請之專利,限期於2018年12月31日之前,將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回本校所有,以俾本校列管登記。未依規定轉讓者,本校得依法求償。
     
  • 詳細內容及表單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專利權召回與列管登記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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