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廖盈 - ying11@gms.ndhu.edu.tw - 電話6060
對象: 約聘僱人員
標題: 有關106學年度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特別休假(慰勞假)及各類補休事宜,請查照。
日期: Thu, 5 Jul 2018 16:34:24 +0800
附檔: 東人字第1070013485號函_補休相關.pdf (255 KB)   東人字第1070011847號函_慰勞假相關.pdf (461 KB)   國立東華大學106學年度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未休畢特別休假遞延申請表.docx (25 KB)   相關法規參考.pdf (487 KB)   

主旨:有關106學年度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特別休假(慰勞假)及各類補休事宜,請查照。

說明:

☛各類補休

106學年度各類補休,惠請於107年7月31日補休完畢,屆期仍未休畢,應發給工資,其所需經費,由各單位經費支應。

例:小杜7月20日加班2小時,申請加班補休2小時,其加班補休的期限到7月31日止,如果沒有在7月31日前補休完畢,時數會直接折算成工資,經費由所屬的單位支應。

 

☛特別休假(慰勞假)

106學年度特別休假(慰勞假),如未能於107年7月31日前休畢,可選擇遞延或是折算工資,

例:小杜106學年度特別休假(慰勞假)有14天,已休完10天,剩下的4天可選擇遞延至107學年度。如果107學年度結果後,這4天還是沒有休完的話,就會折算成未休假的工資,經費由所屬的單位支應。

☄☄重要:特別休假(慰勞假)遞延部分應依函示經主管核章同意後送人事室登記始得生效唷。

 

註:目前差勤系統,廠商刻正修改中。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東人字第1070013485號函_補休相關.pdf

東人字第1070011847號函_慰勞假相關.pdf

相關法規參考.pdf

【針對此公告】   點擊數:1057

 寄公告至下列信箱
      我的學校信箱 其它信箱:

 即時寄信給公告對象
      

 已批次寄出此公告,欲刪除此公告,請洽系統管理者

 


 

(只需輸入帳號,@後面不需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