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課程公告
來源: 華文文學系 - 張心怡 - chshin@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5263
對象: 全校學生_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106-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107.05.14公告)
日期: Mon, 14 May 2018 14:32:44 +0800
附檔: 106-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pdf (366 KB)   

106-2學期『文化創意產業學程實習』校外實習分發公告(107.05.14公告)
有關實習單位核定如附件,以下幾件事情請務必詳閱及相關資訊請至華文系文創學程專區查詢:http://www.sili.ndhu.edu.tw/files/11-1041-15042.php
【重要注意事項】
一、請同學於107年5月14日(一)至107年5月16日(三)確認自己被分發的實習單位是否有需要異動,若有問題者,請儘快與華文系辦公室聯繫(e-mail:chshin@gms.ndhu.edu.tw,主旨:請註明「文創實習單位申請異動」),逾期皆不接受任何異動申請。
二、文訊雜誌社有提供1個實習名額,實習時間:107年7月至8月,工作內容:資料中心開幕工作配合與資料整理協助,無薪資,交通、食宿請自理,若有要申請者或更改實習單位者,請來信告知(e-mail:chshin@gms.ndhu.edu.tw,主旨請註明「申請至文訊雜誌社實習」),已報名順序為主。
三、請同學務必於107年5月17日至107年6月1日期間主動聯繫實習機構,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辦理面談或其他相關事項。
四、實習機構同意實習申請後請於107年6月15日(週五)前將以下資料一式二份繳交至實習單位負責之系所辦公室,繳交資料:實習申請書、實習單位簽訂契約書、家長同意書(未滿20歲者請檢附)。
【文件說明】
1. 文創實習課申請書:請填寫申請書並於實習單位接洽時使用。
2. 中止實習申請書:用於實習結束前或因故中止實習前向實習單位提出申請用。
3. 國立東華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實習課程』課程辦法:相關實習報告、週誌規定
4.未滿20歲同學須檢附家長同意書
【實習單位負責系所聯絡資訊】
若同學再聯繫實習單位或實習的過程中,有任何問題,都請儘快與提供實習單位之負責反應。
華文系張助理(03-8635262、chshin@gms.ndhu.edu.tw)
歷史學系蔡助理(03-8635322、yuchen@gms.ndhu.edu.tw)
藝創系謝助理(03-8635899、ocean@gms.ndhu.edu.tw)
臺灣系唐助理(03-8635213、abby0528@gms.ndhu.edu.tw)
★務必注意!!
請大家留心從與實習單位的接洽、實習期間,到實習結束須完成單位所要求之移交事項,請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並符合實習單位的要求與指派工作,必須請假時,要事先報告督導人員,並事後補足相關要求,當然,也請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希望你們結束實習時,不只帶回滿滿的收穫,我們也將以你們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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