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人事室 - 陳俐穎 - aspen@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205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107年寒休修正通知】
日期: Fri, 8 Dec 2017 17:26:49 +0800
附檔: 中華民國10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pdf (136 KB)   

各位同仁大家好:

一、因應寒假期間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新生入學網路選課,107年2月21日(星期三)原訂為統一寒休日,業經核定取消該日為統一寒休日,更改為同仁於107年1月29日起至同年2月14日止自行擇1日排休

二、寒假期間各單位行政人員於不影響正常業務推展下,援例辦理寒休6日,為因應寒假期間短促及考量同仁春節返鄉、返校之交通安排,其中5日為統一寒休日(1月29日、2月2日、2月5日、2月9日、2月14日),所餘1日請同仁於上開期間依現行請假方式申請排休(請假申請單>假別:寒休) ,申請寒休每次應請假至少半日。106年8月1日以後到職人員援例除固定全校統一寒休日外,不另核予寒休。

三、統一寒休日如申請因公加班,依本校規定以每日8小時為限,並以補休方式辦理。

四、寒假期間下列事項敬請各單位配合:

(一)統一寒休日原則不派員輪值,為維護洽公人員之權益,如有承辦業務截止日於統一寒休日者,建請各單位更改截止日或保持業務洽詢管道暢通,並請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各單位網頁,加強宣導寒假上班時間及緊急聯絡方式,俾不影響師生洽公。

(二)寒假期間上班日請各單位主管以不影響公務推展為前提協調屬員休假,各一級單位應至少維持1/3以上人力到勤(各學系以學院為單位協調),並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互相支援、注意電話接聽禮節;如確因公務需要,單位主管得就屬員提出申請休假之日期衡酌是否准假。

(三)寒假期間請假、出國者,仍需依相關規定事先辦理請假、出國手續(如赴大陸地區許可申請)並於核准後始得離校。

此致

        本校各單位(含系、所)

人事室  敬啟

106年12月

※107年農曆春假日期:107年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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