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活動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4107 對象: 全校教師_全校學生 標題: 【轉知】2018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經費資助辦法及申請書 日期: Wed, 25 Oct 2017 09:27:22 +0800 附檔: 1060020749_7a98ced858aa05ebe1d88f550e00910e_0148564A00_ATTCH1.doc (67 KB)   1060020749_7a98ced858aa05ebe1d88f550e00910e_0148564A00_ATTCH2.xls (322 KB)   1060020749_7a98ced858aa05ebe1d88f550e00910e_0148564A00_ATTCH3.xls (216 KB)   1060020749_7a98ced858aa05ebe1d88f550e00910e_0148564A00_ATTCH4.pdf (174 KB)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針對「①日本和台灣的研究者等在日本或台灣舉辦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演講會、研習會②在日本或台灣舉辦的國際會議、研討會③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台灣舉辦的展覽活動④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台灣舉辦的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公演」提供部分經費資助。申請案件採用與否﹑資助金額等,本協會將在審查後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者。 1.宗旨 希望透過日本與台湾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介紹日本文化,協助推動日台間的學術文化交流。 2.對象 (1)在日本或台灣舉辦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演講會、研習會、國際會議、研討會等。(但,以自然科學領域為主題之活動和其他營利活動、宗教活動、政治活動、選舉運動等均非適用對象)。 (2)為介紹日本文化而在台灣舉辦的展覽活動或戲劇、音樂、舞蹈、傳統藝能等的台灣公演(以營利為目的者非適用對象)。 3.申請資格 (1)日本或台灣的大學、研究中心等研究.教育機關以及非營利團體。 (2)日本或台灣的美術館、劇團等主辦單位或舉辦展覽、公演的團體。 (3)不跨年度,能在同一年度內(4月至隔年3月)實施並結束之活動。 ※前一年度已獲得本協會資助之同一活動,原則上不再受理申請。 4.申請日期 (1)於2018年4月至9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8年1月19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2)於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之間舉辦的活動,請於2018年7月20日(週五)前提出申請。 ※各式申請表格請下載本協會制式表格(中文或日文)。使用中文表格者,必須同時檢附日文活動概要。(未附上者恕不受理) ※申請國際機票費用補助者,請務必附上經濟艙票價之台幣估價單。 ※申請書下載(Excel檔) (1) 國際會議、研討會(簡介1張、申請書6張。活動實施報告書6張&收據1張) (2) 展覽、公演(簡介1張、申請書6張。活動實施報告書6張&收據1張) 5.資助項目 本協會可資助總金額為該申請活動總經費50%以內金額。(去年度採用案件之資助金額,每案件約8萬日幣~50萬日幣左右)。 (1)演講會、研習會 ①資助對象往返日本↔台灣之經濟艙國際機票費用。 ②資助對象之住宿費(自會議前一日起至結束當日為止,7日內為限) a.在日本舉辦之每日上限為14,800日幣。 b.在台灣舉辦之每日上限為15,500日幣。 ※活動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且最多資助3名。 (2)國際會議、研討會 ①為了演講、發表或討論而訪台(或訪日)者往返日本↔台灣之經濟艙國際機票費用 ②為了演講、發表或討論而訪台(或訪日)者之住宿費(等同前項演講會、研習會之待遇) ③場地租借費 ④會場佈置費 ⑤口譯費 ⑥宣傳資料製作費 ⑦會議資料製作費 ⑧報告書製作費 ⑨臨時工作人員雇用費 ⑩通訊費等 ※活動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3)展覽活動 ①作品運送費 ②畫冊製作費 ③作家及專家往返日本↔台灣之經濟艙國際機票費用 ④作家及專家之住宿費(每日上限為15,500日幣) ※事前調查經費和活動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4)公演活動 ①公演相關人士往返日本↔台灣之經濟艙國際機票費用 ②行李之國際運送費 ※活動籌備期間之各項經費不在本資助範圍內。 6.經費資助條件 (1)申請者必須在活動相關資料中註明本協會為贊助單位。並將海報、傳單等各種宣傳資料1份提交本協會。 (2)申請時所提出之活動計畫若有變更時,申請者必須立即告知並取得許可。 (3)請在活動結束三個月內,將包含收支報告等的實施成果報告書(制式表格)寄達本協會。本協會資助之經費項目,務必附上相關收據正本(影本可, 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機票部分則務必加附登機證票根或航空公司發行的搭乘證明 。 (4)由申請者擔負舉辦該活動之所有責任。 (5)絕不從事政治活動或其他任何違反舉辦宗旨之活動。 7.經費資助方法 申請者提交報告書之後,本協會將檢據核銷並支付相關經費。 8.申請.洽詢單位 依申請者(單位)所在地不同,申請地點分別為: ①日本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106-0032 東京都港区六本木3丁目16番33号青葉六本木ビル7F TEL 03(5573)2600 FAX 03(5573)2601 ②台灣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 10547 台北市慶城街28號 通泰大樓 TEL (02)2713-8000分機2410 FAX(02)2713-0541 ◎北部及中部機關團體請洽詢台北事務所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8027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 南和和平大樓9樓 TEL (07)771-4008 FAX(07)771-2734 ◎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等機關團體請洽詢高雄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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