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研發處 - 學術服務組 - tefi@gms.ndhu.edu.tw - 電話2514 對象: 全校教職員 標題: [重要]有關教育部補助計畫類學習型兼任助理團保加保事宜,敬請查照。 日期: Tue, 19 Sep 2017 10:00:43 +0800 附檔: 教育部函-臺教技通字第1060038516號.pdf (440 KB)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要點.pdf (433 KB)   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pdf (132 KB)   加保名冊.docx (16 KB)   
[重要]有關教育部補助計畫類學習型兼任助理團保加保事宜,敬請查照。
各位老師您好: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要點」規定,學校應主動於校內學生擔任學習型兼任助理期間為其投保。若您執行各類計畫所聘任之學習型兼任助理符合團保加保身分者,敬請於106年9月27日(三)以前,將學習型兼任助理加保名冊送系(所)統一辦理加保。
1.加保對象:
(1)教育部全額補助:教育部補助計畫、科技部計畫聘用之本校學習型兼任助
理。
(2)教育部不補助,可自費投保:教育部委辦及其他委辦計畫。
2.統一起保日期:106年10月01日凌晨0點開始。
3.保期:1個月/6個月/12個月
惠請各系(所)助理彙整後,最遲於106年9月30日將保險人資料匯入本校團保平台(http://134.208.10.117/ASO/STGROUP/login.aspx) (帳號:系所代碼),並逕連結至保險公司投保。
註:
1.為維護學生權益,並因應各計畫起訖日期不同所致加保人數、保期等不同需
求,未來各系(所)請依實際需求自行訂定計畫主持人收件時間並辦理投保作
業。
2.投保完成後,敬請將保險公司寄回之(1)保單收據正本、(2)保單影本(加蓋系
(所)戳章)及(3)投保名冊影本(加蓋系戳章)送回研發處統一核銷。
3.教育部全額補助保費之對象、期間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4.相關辦法及規定請參閱附件檔案。
謝謝
研發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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