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劉豫海 - lyh7680@gms.ndhu.edu.tw - 電話8632220
對象: 大一_大二_大三_大四以上
標題: 轉知內政部有關83年次至89年次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於106年申請107年起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乙案
日期: Fri, 15 Sep 2017 12:01:23 +0800
附檔: 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docx (18 KB)   
一、依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關大學一年級或五專三年級役男得依意願申請暑假二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惟鑑於申請對象受限及影響應屆畢業役男服役時程,爰內政部邀集本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巿、縣(巿)政府研商修正條文規定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上述法規修正案,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
二、茲因旨揭軍事訓練受理申請對象、時程及員額均與往年不同,檢附「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1份。惟本須知俟徵兵規則修正發布後生效。
三、申辦事項,如有疑義,請逕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