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行政公告 來源: 總務處文書組 - 陳玉鳳 - funchen@gms.ndhu.edu.tw - 電話2357 對象: 全校教師_教師、教官_全校職員_公務員、駐衛警、研究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_技工、工友_約聘僱人員_計劃約聘人員 標題: 校內契約書用印使用「契約專用章」公告 日期: Tue, 29 Aug 2017 08:42:35 +0800 附檔: 用印申請書.doc (37 KB)   
1、為因應勞基法規定所有勞務型兼任助理/臨時工均須辦理勞動契約書用印,而本校加保退保人數眾多且頻繁,勞動契約書用印數量隨之倍增,為簡化校內手續,校內將統一使用本校「契約專用章」,對校外使用之契約書用印則維持不變。 2、自即日起,校內勞動契約書用印申請時,請於「用印申請書」上勾選「校內契約專用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