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其他公告
來源: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組 - 胡鐿珈 - ice@gms.ndhu.edu.tw - 電話038634107
對象: 全校教師
標題: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日期: Tue, 18 Jul 2017 13:45:11 +0800
附檔: 4f18884d8facdebfca3e46195322011f_1062308450_Attach01.doc (2 MB)   

一、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補助要點。

二、目的:
在國際化的世界潮流下,培育國際化人才列為優先教育目標,為增進我國青年國際視野及加強全球移動力,推動大專校院於課程中融入Gap Year概念,由教師設計明確學習主題,透過課程讓學生有完整且制度化的學習,並引導學生依課程主題、所學專業,自主規劃赴海外壯遊體驗學習,探索認識自我,豐富人生閱歷,培養獨立人格,爰規劃本計畫,擴展青年國際體驗學習多元管道。

三、國際體驗學習內涵設計及規劃原則:
(一)	應為全校跨系所在學生均可參與。
(二)	核心概念:設計應以教育、體驗及學習為主,融入Gap Year概念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並應強化學生問題解決、生活美學、知識累積、跨科整合、多元創新與團隊合作六大前瞻能力,以因應未來挑戰。
(三)	規劃原則:結合既有或開設新課程,應包括跨文化各面向、融入Gap Year概念與課程學習主題相關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海外活動安全等核心內容,並訂定為全校性選修課程,修業期間應至少1學期(含)以上,並於加退選前宣傳並辦理至少1場說明會,開放予全校學生參與。課程應由教師設計明確學習主題,透過系統化設計可達成國際體驗學習目標之內容,除校內課堂學習,尚須配合課程目標,提供多元的海外支援等資源或管道,協助學生自行規劃赴海外進行國際參與及交流相關活動,並應評量學生學習成效。
(四)	教師提案內容:企劃案應包含計畫目的、執行期程(分別以106學年度上、下學期為執行期程,最遲分別於107年3月15日、107年9月30日前完成)、執行方式、引導學生體驗學習方向、目前辦理具國際體驗學習計畫現況及成效、課程相關內容(須包含課程大綱、選拔修課學生出國之評選辦法及加退選前宣傳及說明會規劃,其中評選辦法須規定若修課學生中有弱勢家庭、原住民、新住民身分之學生,應有至少2名以上之保障名額)、計畫預期效益評估、效益延續性及具體作法、可提供之海外協助支援等資源或管道、學校團隊資源整合程度、安全管控機制及經費需求等,並應設定績效目標值,績效目標包含質化指標與量化指標。若學生國際體驗學習型態係屬留學、交換學生、實習、透過學校服務學習課程進行之國際志工、透過民間機構代辦媒合之國際志工、參與國際會議或活動者,因教育部及所屬另有專案計畫補助辦理,不在本計畫申請範圍。另學生赴海外體驗學習期間應至少2週(含)以上,須獲家長同意並投保保險,且修習同一課程之各組學生(得分為個人組及團體組,團體組人數不得多於4人)不得同時間均於同地點、企業或機構進行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

四、	申請對象及補助條件:
(一)	申請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
(二)	補助條件:由申請學校開設具國際體驗學習內涵之全校性選修課程,修讀前開課程並經遴選實際赴海外體驗學習之學生人數不得低於25人。

五、申請作業:
(一)	申請時間:106年9月1日前向本校國際處提出申請,執行期間為106學年度下學期。
(二)	教師依申請格式擬訂計畫書(附件3)及相關文件。

六、其他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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